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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若是接纳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横向较量差别投标文件对某一般手艺参数响 应情形,,,并且以响应参数最优的投标文件为基准,,, 对其他投标文件的响应参数作为一般手艺参数偏离 举行加价评估。。。这种做法是否稳当???

郭宪 :此种做法不当。。。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验步伐(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划定,,,“招标文件的手艺、商务等条款应当清晰、明确、无歧义,,,不得设立歧视性条款或不对理的要求倾轧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体例内容原则上应当知足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加入竞争。。。招标文件的体例应当切合下列划定 :……接纳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依据中应当包括 :一般商务和手艺条款(参数)在允许偏离规模和条款数内举行评标价钱调解的盘算要领,,,每个一般手艺条款(参数)的偏离加价一般为该装备投标价钱的0.5%,,,最高不得凌驾该装备投标价钱的1%,,,投标文件中没有单独列出该装备分项报价的,,,评标价钱调解时按投标总价盘算 ;;交货期、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的偏离加价盘算要领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另行划定。。。”

依据上述划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对投标文件一般商务和手艺条款(参数)的偏离加价应当是与招标文件设置的条款(参数)举行较量,,,而不是差别投标文件之间相互较量。。。因此,,,以响应参数最优的投标文件为基准对其他投标文件举行一般手艺参数偏离加价的做法不当。。。准确的做法是以招标文件划定的一般手艺参数为基准,,,对响应参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举行加价评估,,,而对偏离参数要求(在允许偏离规模内)的投标文件详细设定一个规模在 0.5% ~ 1% 的偏离加价率。。。

郭宪 :建议潜在投标人在领购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实时在招标网上完成免费注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验步伐(试行)》 (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三十八条划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阻止时间前,,,应当在招标网免费注册……投标阻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加入投标,,,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虽然1下令划定的投标人最迟完成招标网上注册时间为投标阻止时间,,,可是,,,由于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后,,,潜在投标人有可能对其内容提出异议,,,并且1下令第三十六条划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阻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阻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并将回复内容上传招标网 ;;作出回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而若是潜在投标人在此阶段未完成网上挂号注册,,,就无法凭证1下令的要求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潜在投标人在领购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实时在招标网上完成免费注册。。。别的,,,招标署理机构应当提醒潜在投标人提前在招标网上注册挂号。。。

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若是制造商授权三家 商业公司,,,该三家商业公司都加入统一个项目投标,,,那 么这三家商业公司的投标都有用吗???照旧无效???

郭宪 :凭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验步伐(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的相关划定,,,这三家商业公司应当按一家投标人盘算,,,但其投标均有用。。。

商务部1下令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划定 :“认定投标人数目时,,,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统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若是凭证此款划定认定的投标人总数目缺乏三家,,,则应当阻止评标 ;;若是认定的投标人总数目为三家以上,,,则应当继续评标,,,且该三家商业公司的投标相互自力,,,均按有用投标继续举行评审。。。

1.有用投标人评标价钱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钱即是评标基准价时得15分,,,评标价钱每高一个百分点减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加0.5分。。。
2.有用投标人评标价钱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钱即是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评标价钱每高一个百分点减0.1分。。。

郭宪 :这两种综合评价法价钱评分设定方式标准都不可充分体现低价优先的原则,,,由于不可够包管所有差别的报价值仅对应唯一的评分值。。。例如依第二个设定标准,,,假设投标人甲的评标价钱为评标基准价的3倍,,,其价钱评分为0分;;投标人乙的评标价钱为评标基准价的4倍,,,其价钱评分亦为0分。。。甲、乙两投标人评标价钱差别,,,但价钱评分却相同,,,显着没有体现低价优先的原则。。。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验步伐(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划定,,,“价钱评价应当切合低价优先、经济节约的原则,,,并明确划定评议价钱最低的有用投标人将获得价钱评价的最高评价值,,,价钱评价的最大可能评价值和最小可能评价值应当划分为价钱最高评价值和零评价值。。。”

合理正当的做法是参照政府采购低价优先的评审标准,,,即以有用投标人的最低价为基准价,,,设定反比例函数盘算价钱评分,,,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治理步伐》(财务部令2017年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相关划定,,,“价钱分应当接纳低价优先法盘算,,,即知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钱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钱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钱分统一凭证下列公式盘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这与商务部1下令第六十一条划定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讨教投标人写的投标有用期若是多于招标文件要求 的时间,,,是属于优于,,,照旧违反招标要求???反之,,,若是少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怎么处理???

郭宪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用期若是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属于知足招标要求 ;;若是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而招标文件又将投标有用期设置为实质性条件,,,则属于不知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有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标在投标有用期内坚持有用,,,同时有利于招标人实时和有序地在投标有用期内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和条约签署事情。。。招标文件划定的有用期是投标有用期的底限,,,投标人自愿允许的投标有用期若是多于这个底限,,,属于知足招标要求,,,其投标有用性不应受到影响。。。

鉴于投标有用期的主要性,,,招标人一般会将投标有用期设置为实质性条件。。。若是投标人响应的投标有用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凭证《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之划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验步伐(试行)》第五十七条划定,,,“在商务评议历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否决投标……(十一)投标有用期缺乏的……”因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有用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据此直接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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