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宪: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验步伐(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六十六条划定,,,,,“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凌驾3个,,,,,并标明排序。。。”第七十二条划定,,,,,“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效果通告后20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效果通告后15日内将评标情形的报告提交至响应的主管部分。。。”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标报告与评标情形的报告是完全差别的两个看法,,,,,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
1.区别
出具主体差别 :评标报告的出具主体是评标委员会,,,,,评标情形的报告出具主体是招标人和招标署理机构 ;;;
提交工具差别 :评标报告的提交工具是招标人,,,,,评标情形的报告提交工具是行政监视部分 ;;;
出具时间差别 :评标报告的出具时间是评标事情竣事后,,,,,评标情形的报告的出具时间是中标效果通告后15日内 ;;;
结论差别 :评标报告的结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评标情形的报告的结论是中标效果 ;;;
目的差别 :评标报告的目的是供招标人定标,,,,,评标情形的报告的目的是向行政监视部分报告评标和定标的基本情形。。。
2.联系
评标情形的报告内容应当涵盖评标报告内容,,,,,评标报告也可以作为评标情形的报告的一部分或者以附件的形式泛起。。。